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52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4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4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4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4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4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4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4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4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4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4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4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4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4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4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冶金工程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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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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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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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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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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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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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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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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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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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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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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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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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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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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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二、《安徽工业大学学校学生会章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修订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英文译名为“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s’Union”,英文缩写为“AHUTSU”)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则。
第二条 本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坚持以学生为本,依法依章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合法利益,参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
(三)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为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间的交往与团结及中外同学间的友好往来;
(五)遵循“精工博学、厚德敏行”的校训精神,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发展同其他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树立本会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六)充分发挥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枢纽作用,加强各级学生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安徽工业大学学籍,承认本章程的中国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树立本会良好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三)在执行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能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推迟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五)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条 学生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解释本章程,制定和修改除本章程以外的规则、条例,撤销各级学生会组织制定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决定;
(三)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四)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在下届“学代会”召开前,负责组建筹备委员会,开展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十一条 由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具体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是安徽工业大学各校级学生团体的召集机构并发挥协调作用,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学生会主席团人数设置不超过5名,任期一年。在两届“学代会”之间,调整学生会工作人员,应由学生会组织民主推荐或公开竞聘,提交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一定范围内的本届学生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请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定期主持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充分行使学生委员会赋予的职权,并定期向学生委员会述职,对学生委员会负责,接受学生委员会和代表的监督和评价;
(五)代表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联和安徽省学联及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加强与院级分会的互动和联系。
第十三条 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科技部、权益部。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二级组织,接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系)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参加全校性活动,服从校学生会的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和班级班委会负有指导职责,通过健全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和班级班委会的联系、指导和帮助。
校学生会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选拔与退出条件及程序:
(一)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设立正职1名,副职不超过2名。学生会工作人员候选人要求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二)对于无法完成学业、违纪违法以及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委员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吕永祥 |
中共预备党员 |
商学院 |
18级 |
1/42 |
否 |
2 |
李羽桐 |
中共预备党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19级 |
17/176 |
否 |
3 |
王凯 |
中共预备党员 |
冶金工程学院 |
19级 |
22/121 |
否 |
4 |
任飞翔 |
中共预备党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9级 |
28/162 |
否 |
5 |
茆鹏程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9级 |
36/162 |
否 |
6 |
于浩然 |
中共预备党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19级 |
21/173 |
否 |
7 |
王菁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19级 |
2/42 |
否 |
8 |
胡钰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级 |
5/71 |
否 |
9 |
陈旭峰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级 |
48/178 |
否 |
10 |
朱浩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级 |
40/160 |
否 |
11 |
吴润泽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级 |
4/90 |
否 |
12 |
李浩然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级 |
7/92 |
否 |
13 |
王一诺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级 |
32/110 |
否 |
14 |
邵世华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级 |
53/380 |
否 |
15 |
韦晓旸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级 |
10/76 |
否 |
16 |
吴昊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级 |
20/76 |
否 |
17 |
刘馨遥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1级 |
|
|
18 |
曹欣雨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1级 |
|
|
19 |
王政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20 |
黄美雪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21 |
张旭瑶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22 |
李志文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1级 |
|
|
23 |
江亚敏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1级 |
|
|
24 |
郭旭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25 |
朱光照 |
共青团员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26 |
刘涵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1级 |
|
|
27 |
高旭冉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28 |
刘婧华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29 |
李涵玥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30 |
林树清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1级 |
|
|
31 |
李玲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1级 |
|
|
32 |
胡学伟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1级 |
|
|
33 |
姜毓玮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34 |
贾君辉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1级 |
|
|
35 |
史经枢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1级 |
|
|
36 |
夏雨婷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37 |
汪尚哲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1级 |
|
|
38 |
舒唯嘉 |
共青团员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39 |
续凌祎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40 |
王恩涛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1级 |
|
|
41 |
沈南卿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1级 |
|
|
42 |
周建通 |
共青团员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43 |
张齐雪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1级 |
|
|
44 |
罗英亮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1级 |
|
|
45 |
何大龙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1级 |
|
|
46 |
余剑航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47 |
王维文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1级 |
|
|
48 |
米晓雨 |
共青团员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级 |
|
|
49 |
苏文祥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50 |
王振宇 |
共青团员 |
冶金工程学院 |
21级 |
|
|
51 |
袁文娟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1级 |
|
|
52 |
刘谦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1级 |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省学联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安徽工业大学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和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安徽工业大学第五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23名,设委员候选人28名,差额5名;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4名,设候选人5名,差额1名。
三、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的,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学生委员会委员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五、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进行再次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八、学生代表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26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设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6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全体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计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束,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由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2021年11月20日上午,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在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隆重开幕。校党委书记陆林、校党委副书记祖明,副校长水恒福,副校长王先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有关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分团委书记以及254名学代会代表参加了大会开幕式。校团委书记王菁主持会议。
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安徽工业大学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代会提案报告;
3、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五届学生委员会;
5、审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相关照片:
相关网络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TKbKL3Cy4oXrVGPlhoAjw
https://www.ahut.edu.cn/info/1002/18540.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团〔 2021〕 号
关于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选举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经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批准, 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 定于 11月20日召开。现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代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共青团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安徽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深化组织改革,奋发务实进取,牢记服务宗旨,为我校创建新时代特色高水平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两代会”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工业大学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五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七)审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八)审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草案)》;
(九)开展代表提案相关工作。
三、“两代会”选举单位的划分
学代会代表的选举通过各基层学院进行,全校共划分14个选举单位。研代会代表的选举通过各基层培养单位进行,全校共划分16个培养单位。
四、代表名额、构成和分配原则
根据“两代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的规定,本次大会设正式代表305名,设特邀和列席代表若干。以各单位学生人数为基准,分配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54名、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51名。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25%。
正式代表名额原则上依据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分配,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经班级、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组织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各选举单位在推选代表时应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代表候选人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五、代表条件
“两代会”代表基本条件如下:
(一)“两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六、代表产生的程序
有关代表产生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和代表构成比例要求等,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程序,根据多数青年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1)和《安徽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于 10 月 26 日前报“两代会”筹备工作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团委邮箱ahuttuanwei@163.com。
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等。
(二)审查和批复代表候选人
“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三)选举代表
各选举单位将审查通过的代表候选人提交代表选举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报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将选举情况报告、《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4)、《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5)、安徽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6)于10月28日前报“两代会”筹备工作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团委邮箱 ahuttuanwei@163.com。
选举情况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 方式、代表名额、代表的构成比例等。
(四)审查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向“两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七、几点要求
召开“两代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一次盛会。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在选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把选举本次“两代会”代表列入学生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
(二)在选举前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对青年学生进行一次增强政治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使广大青年学生能够坚持政治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三)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规定 的程序进行选举,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青年学生的民主权 利,把民主集中制贯穿于代表选举的全过程,切实保证代表的先 进性、广泛性。在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 时向“两代会”筹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214)报告。
(四)遵守选举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选举规程,对违反选举规程的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2. 安徽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
3. 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4. 安徽工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 安徽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 安徽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
王菁 |
专职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赵美男 |
专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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