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团(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树立典范,表彰先进,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参照安徽省“两红两优”评选申报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2023-2024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范围为全校所有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范围为专、挂兼教师团干部及学生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为全校已正式成立的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未满28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4月7日)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已是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均不在范围内)。
(2)团龄1年以上(团龄计算截至2024年4月7日)。
(3)202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4)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4月7日)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
(6)政治觉悟高,模范带头作用好,学习成绩优良。
(7)积极组织或参加二课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
(8)本人无被诈骗、安全事故、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教师: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团干部工作时间截至2024年4月7日)。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在团的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2023年度所在共青团工作考核优秀或述职考核评价等次“好”。
学生: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从事团干部的工作不少于1年(团干部工作时间截至2024年4月7日),在团的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述职评议结果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满足优秀共青团员(2)-(7)条件。
(4)本人所在团支部无被诈骗、安全事故、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以上。
(2)支部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
(3)日常工作好。做好以“智慧团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两会精神以及“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为主题的主题团日活动、团籍管理、新媒体推广运用、团费收缴、团员教育评议、推优入党工作等工作。
(4)阵地建设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团员证等使用规范。《团员证》持证率100%。
(5)活动开展好。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形成、宣传和落实好,认真组织宣传“青年大学习”、“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等活动,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6)团学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委成员、班委会成员、团小组长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协作。
(7)团支部成员无被诈骗、安全事故、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评选程序及申报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在团支部工作总结和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团员反映,对照标准,按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经过公开答辩环节,提出推荐意见,报校团委审批并提供公开答辩相关材料。
2、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经团支部大会推选确定正式人选后,报分团委(团总支)。各院分团委(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推荐的人选,按本单位团员人数的3%掌握名额,其中优秀共青团干部不超过总名额的1/3,经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4、在多个团组织任职的学生只可选择一个组织参评,同一名学生不可同时获得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四、申报材料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额和评选标准,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申报情况,推荐上报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各学院要对不合格团员进行组织处理,对不合格的团支部、团小组限期整改。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名额指标见附件1,需提交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汇总推荐名单(见附件2-4)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于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送至新大学生活动中心106,电子版发至ahuttuanwei@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团内推优”。联系人:胡晓东,QQ:1537048582。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需附申报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图文并茂。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团内评优评先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学院团委应加强对党团员评优评先工作的指导,班级辅导员全程指导,团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2、全面动员。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到位,确保每名团干部真正了解到工作的实施程序和重要性,并使广大团员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标准的重要性。要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参与积极性。要立足长远,把评选标准作为团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
3、严格标准。必须严肃认真,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推选,不能简化甚至省略工作程序。学院团委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负面影响的,将取消评优资格,并不再允许递补名额。
4、加强教育。评优期间,各团支部要开好一次支部大会,努力发掘、树立、宣传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
5.及时报送。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表推进工作,及时上交各类材料和表格。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