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ews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4-03-07 责任编辑:团委信息管理员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深入开展“推优”工作,更大力度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 18 周岁的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并已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可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

二、推优条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上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1)受校级及以上表彰以及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2)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成员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在团学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处分者。
三、推优程序

1.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步提名,并召开团员大会,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院系团委要主动与院系党组织联系,依据院系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结合推优标准本科生团支部推优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20%,研究生团支部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提高推优比例。

2.团支部要综合团员平时表现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1),供推优大会参考。其他程序参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报经学院团委审定后,并汇总推优名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备案表》(见附件2)于310日前报校团委,电子版发326853484@qq.com,联系人:张晨。校团委对各学院分团委上报的团内评优评先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入党推优名单。

3.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推荐对象在有效期限内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培养。超过有效期的,可重新推荐。推荐对象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团委审定后可予以取消。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升学等原因离开原团支部的,其《安徽工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党团组织。

四、活动要求

   1.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各级党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