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ews

“我为同学做实事”集中活动月暨项目交流展示活动方案

2023-11-27 责任编辑:团委信息管理员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教育领导小组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团十九大、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安排,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安徽省学生联合会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学生会组织决定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集中活动月暨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想·做实事·树新风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主办单位: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1.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

  2. 集中活动月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需求收集(即日起至12月1日前)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摸排、恳谈会等形式,围绕思想引领、学业促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民族团结、助困帮扶、校园治理、文体活动方面收集相关需求并形成台账。

     

    第二阶段:活动立项(12月1日至12月7日)

    针对台账中学生呼声较高、可实施性强的需求,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应设立对应的具有创新性、持久性的活动项目,将其纳入做实事项目清单之中,形成活动立项。

    此外,各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充分发挥自身特色,针对已有的校、院品牌性活动进行优化创新,合理统筹部分已经在开展的、能够有效为同学们提供帮助的校院活动,尤其针对具有校院特色且备受同学喜爱、参与人数较多的活动,也可纳入做实事项目清单之中。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及时归纳梳理好做实事项目清单,严格审核把关项目清单后于12月7日之前上报校团委。

     

    第三阶段:活动实施(12月7日至1月初)

    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严格对照做实事项目清单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系列活动,活动期间,项目团队应及时记录项目进展和成果,校团委将安排权益部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各学生组织应注重项目实施效果,杜绝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我为同学做实事”氛围。

     

    第四阶段:活动总结(1月初至1月中旬)

    集中活动月系列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并形成总结,相关宣传和总结稿件及时报送校团委处,其中成效显著,方式新颖,惠及全校的优秀活动将推送至省学联交流展示

  3. 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安排

    1.申报工作

    1)参与主体。各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 1 、2)。

    2)项目类别。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

    3)申报数量。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 3 个项目,其中至少包括 1 个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项目。

    2.推选工作与项目展示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结合学院特色和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并发送相关系列推文进行展示,针对优秀项目积极向校内推选,推选项目可展示于校团委公众号,优秀项目将报送省学联。

    六、相关要求

    1.广泛发动。各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广泛动员学生培育项目、积极参加, 引导各年级学生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

    2.精心组织。各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遴选, 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切实将优秀项目推选出来。

    3.注重实际。活动过程中突出实效, 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以评促选、以评促展、以评促学,发现、巩固、推广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 推动学生会组织改革向纵深发展, 切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电子邮箱:2029273546@qq.com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