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代表:
为充分行使代表权利,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次学代会提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撰写
提案是学(研)代会代表发挥作用、行使权利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学生(研究生)代表充分反映青年学子诉求,推动学(研)代会代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希望代表在提案过程中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提案要主题鲜明。就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及全校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提案征集,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切实促进学校团学组织建设和学生发展。
(二)提案要体现广泛性。提案由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提案表。
(三)提案内容要言之有据。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案情要清楚,事实明确,言之有物,避免空洞笼统。
(四)提案要一事一案。一件提案只能涉及一个主要问题,以便提案移送交办。
(五)格式规范。提案包括案名、案由、现状调查与建议四个部分。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
二、提案的范围
学(研)代会的提案,是学(研)代会代表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议事方式。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 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 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 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 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 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 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 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工作的征集程序
(一)即日起,各代表团代表进行充分调研及提案撰写,以各代表团为单位完成提案的征集,并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完成初审,各代表团汇总后于11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hutxsh@163.com。
(二)大会筹备工作组就征集的全部提案按照提案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实际调研情况提出提案的修改意见,并于11月5日前返还给各代表团,各代表团团长组织所有代表对提案进行深入修改和完善,并于11月7日前将修改的文件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报送至新大活110办公室。
(三)大会筹备工作组于11月10日前确定立案、不予立案的情况,并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审查、编号和登记造册。大会筹备工作组在学代会期间向全体代表汇报提案征集工作的情况。
(四)提案的征集、审查、处理及反馈将遵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提案工作的办理及跟进
(一)大会筹备工作组将符合提案标准的提案移交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
(二)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相关单位,并跟进办复进度;
(三)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工作组;
(四)大会筹备工作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五、联系人
校学生会:苗华东,联系方式:18455588826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