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同时,为进一步培养新时代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激发新时代大学生的科技创业、实践成才热情,努力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遴选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备战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安徽工业大学2024年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由主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组长,校团委、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承办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协调、指导大赛正常展开。此次大赛将继续采用学院承办制,协助大赛有关组织工作。
(二)由科研处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校团委邀请企事业和往届省赛国赛专家,负责申报作品的评审及参赛团队的创业指导。
(三)成立大赛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和参赛成员构成,负责提供赛事咨询。
(四)各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负责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推荐和辅导工作。
二、参赛对象与作品
(一)参赛对象
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要求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参赛,参赛者根据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组成一个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一个团队原则上不多于10人,团队成员可以由相同学院或不同学院的同学组成。团队成员分为核心成员(含第一作者,但不超过3人)和伙伴成员两类,具体数目由各团队自行协商申报。各团队须有3名以内的校内教师(或校内教师和校外企业导师联合)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者。
积极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历组队,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团队成员须事先明确协商参赛作品的申报单位。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二)参赛作品来源
参赛作品为商业计划书。参赛者所提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大赛参与者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和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创业计划。创业计划应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把握这一机会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分析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创业计划应聚焦于特定的策略、目标、计划和行动,对于一个非技术背景下有兴趣的人士应清晰易懂。为了使广大参与者能够尽快地选定项目,积极投入到分析研究中,申报作品建议从以下途径选择:
1.校科研处和各学院提供的我校科技产品及项目资料;
2.我校历年来举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的参赛作品;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学科竞赛中合适的参赛作品;
5.指导教师或其他老师的研究项目;
6.校内外经授权可利用的科技成果、专利或新产品;
7.同学们自己开发的技术、产品以及服务创意等。
(三)参赛作品类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旅游休闲、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三、赛事进程
此次大赛是一个持续推进、且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各学院通过院级评审选出一定数量且质量较高的项目参加学校书面评审、复赛及决赛,学校最终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0月):组织开展2024年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启动活动和院、校两级申报培训会。校、院学生会、学生科协和有关创业课程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此次大赛,让全校师生了解此次大赛相关要求有关情况,进一步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创业知识,提高编制项目计划书的能力。积极鼓励同学充分发挥创造力,跨专业、跨学院,寻找志趣相投、优势互补的同学组成参赛团队。
(二)项目计划申报阶段(2023年11月上旬):参赛项目需以团队第一作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团队需提交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相关项目材料填写务必准确、真实,各学院需要严格审核并把关参赛团队申报信息及参赛作品内容。
(三)院级初审及作品优化阶段(2023年11月中旬):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学院组织有关行业、商业专家对学院申报作品进行院级评审,可择优推荐参赛项目,并于11月15日(周三)前提交按学院参赛项目质量高低排序的参赛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各学院赛事组织情况汇总(附件3)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作品进展情况检查阶段(2023年11月下旬):为进一步跟踪参赛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了解参赛项目的执行现状,采用学院检查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中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作品更有效率的推进。
(五)作品调研及项目计划书撰写、提交阶段(2023年11月下旬):参赛团队围绕参赛项目及相关竞赛要求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创业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商业计划书。团队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还需要提交完整的项目(商业)计划书。每个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申报表(以项目名称命名)、项目计划书(其中可包含项目介绍PPT、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电子版PDF格式)。请各学院汇总后以每个参赛项目名称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于2023年11月27日(周一)前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校内比赛评审及评奖阶段(2023年12月上旬-2024年3中旬):
书面评审(2023年12月上旬):竞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书面评审,评审出进入现场复赛的作品。
校级复赛(2023年12月上旬):校级复赛评审将采用展板展示及评委现场问询的方式进行,校级复赛评审专家对校级书面评审出入围复赛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总分从高到低评选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并公布名单。
校级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决赛团队积极利用假期打磨参赛作品、准备校级决赛材料。校级决赛将采用参赛团队结合参赛项目PPT陈述及专家问询的方式进行(其中PPT演示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2分钟),每个参赛团队不超过3人上场答辩。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校赛决赛的最终结果,校级大赛评委会专家评定出全部参赛作品的奖项和最终确定参加省赛的作品。
(七)作品打磨及培训阶段(校级决赛后至省赛开展前):根据校级决赛最终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的项目,组委会将邀请校内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教授、省内外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优秀创业家、往届省赛国赛专家,对参赛团队进行分类培训辅导。
四、奖励与表彰
(一)本次大赛设立金、银、铜奖和成功参赛奖若干项。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给予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相应奖励。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按《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安工大[2020]136号)认定。“挑战杯”系列竞赛为学校A类科技竞赛项目。
(三)本次大赛计各院团体总分,并按总分进行排序,评出1个挑战杯、4个优胜杯单位。团体总分计算如下:获金奖、银奖、铜奖、成功参赛奖的作品分别计100、70、30、10分,团体总分为学院获奖作品得分和。
(四)此次大赛引入项目申报数最低完成指标(具体指标数将根据各学院往年报送项目数量最终确定),不设上限,申报数量作为冠军杯、优胜杯评选和赛事考核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形成大赛的群众性基础。
(二)精心组织,加大支持。校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科协及各类学术型、研究型、创新创业型社团学术科技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全校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各学院要进一步注重将“挑战杯”系列竞赛与专业教师的科研课题、各类创新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项目及活动结合起来。各学院要积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政策,吸引广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动员更多的专业老师参与竞赛指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校级宣传动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院级宣传动员会,并积极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等媒体上重点宣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相关内容和活动,积极寻找宣传资源,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要注意宣传“挑战杯”的统一品牌,不断扩大“挑战杯”系列竞赛在青年学生和校园中的影响力。
附件: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情况统计表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级赛事组织情况汇总表
附件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附件5:“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点
校团委 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 科研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