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学生组织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会组成
(一)校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
(二)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学院党委、学院团委、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三、述职评议时间
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具体由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组织安排。
四、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五方面对自身及所在部门过去一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述职评议工作分为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阶段进行。总结材料应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述职评议会前将总结材料交团组织存档。述职汇报则以PPT(5分钟以内)的形式于线下进行。
(二)述职评议得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述职评议得分=总结材料*30%+述职汇报*70%),其中优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议会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对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各学院团委须在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述职评议结果报校团委备案。联系人:李嘉懿;联系电话:0555-2315155;邮箱:ahutxsh@163.com。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