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学生会:
 为充分行使代表权利,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次学代会提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撰写
 提案是学(研)代会代表发挥作用、行使权利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学生(研究生)代表充分反映青年学子诉求,推动学(研)代会代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希望代表在提案过程中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提案要主题鲜明。提案应当围绕学校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主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要切合实际。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要在通过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提案要一事一案。一件提案只能涉及一个主要问题, 以便提案移送交办。
 (四)格式规范。提案包括案名、案由、现状调查与建议四个部分。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
 二、提案的范围
 学(研)代会的提案,是学(研)代会代表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议事方式。提案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重要事项可以作为提
 案
 1. 有关我校教学、科研、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提案。
 2. 有关我校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创新创业活动
 等方面的提案。
 3. 有关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学风建设方面的提案。
 4. 有关广大学生关心的学习、生活、后勤工作等方面的提案
 5. 有关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提案。
 6. 有关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提案。
  
 (二)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方针以及学校章程、管理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基层组织职能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人的具体意见。
 
 
 三、提案的提交
 提案以各院级学生会为单位提交,提案人填写
 《安徽工业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见附件1)提交至本单位学生会,并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完成初审,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档交至校学生会,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
 四、提案的办理
 对代表提出的提案,学(研)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相关单位办理。不具备立案条件而又有一定意义的,作为意见或建议转相关单位办理。
 筹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校第六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工作,并在适当时间进行反馈。
 五、联系人
 校学生会:王凯,电子邮箱:ahutxsh@163.com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