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1〕266号)文件要求,经各学院分团委推荐申报,学校评议小组审议,拟推荐能源与环境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18级本科生何自龙作为推荐人选。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5日—8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2315155。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