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ews

关于2021年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换届选拔通知

2021-06-15 责任编辑:团委信息管理员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学生组织在学生思想引领、权益维护、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决定开展关于2021年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换届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本次校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建立和完善学生自主管理制度为核心,切实选拔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同学,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队伍。

二、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业优良,且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包括补考通过)情况;

5、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二)具体条件

1、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

2、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结同学,有服务师生、敬业奉献和实干苦干的精神;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者优先;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表提交

1、各院分团委负责对学生干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版盖章)、成绩单、竞聘报告(不超过1500字),电子版提交邮箱:791571373@qq.com,邮件注明姓名手机号,报名截止日期6201200

(二)面试遴选:

由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面试包括竞聘演讲环节与评委提问环节,每人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拟定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举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经查证属实,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