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大学生参加2021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热情和积极性,不断强化赛事布局科学合理、赛事政策完备规范、赛事组织顺畅有序,进一步促进校赛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类别及要求补充说明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习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更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严重违规作品的惩戒措施按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处理。
二、作品评审要求补充说明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参赛作品评审及支持补充说明
(一)学校将对需要相关经费支持并及时申请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学生项目培育进行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用于支持参赛作品相应材料准备、科技作品查新及论文查重等相关费用;
(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事开展过程中,学校将制定《评审规则》并有规范化评审程序、评审记录和设置“学术诚信审查”环节,确保赛事组织的公平、工作公开;积极开展赛前动员、宣讲、调研、交流分享和培训系列活动;
(三)各学院根据要求积极制定院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事方案及评审规定,2021年2月及时发布赛事评审通知、及时开展学院赛事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赛事公示及报送工作;
(四)积极加强与“第二课堂成绩单”联动融合,切实加强日常开展学生科技创新相关宣传活动,采用短视频、微记录、云分享和云培训等方式开展日常赛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