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团支部、各参赛团队:
根据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相关通知要求,现拟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框架下举办红色专项活动。现将相关活动预告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初心使命
二、活动对象
我校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赛,可以是团队形式或个人形式,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10 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三、活动内容
1.通过社会实践接受红色教育。支持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支持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感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生动实践。青年学子应在社会实践中受到教育、坚定信念,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视频图片等实践成果。
2.通过成果展示感召更多青年。依托宣讲会、交流会、座谈会、选拔赛、成果展览等形式,组织参与活动学生讲述实践故事、实践收获,分享当代青年对党的深厚感情和坚定信仰;搭建云上“红色课堂”,将实践成果集锦转化为云上“红色教材”,辐射更多青年突破空间限制、感受朋辈风采、远程红色体验,接受云上红色教育。
四、活动安排
1.发动阶段:力争动员每一名团员青年参与活动(至2021年2月中旬)。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各学院应进一步充分发挥班级团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寒假期间广泛组织发动学生“返家乡”或在学校周边,围绕“活动内容”开展实践活动并形成实践成果。
支持参加活动学生“云组队”,团队学生可以部分实地实践,部分远程参与、分享、承担实践任务;支持参加活动学生“云实践”,比如依托网络、电话等开展红色人物访谈、了解倾听红色故事,比如通过权威渠遒线上感受实践地图景、通过真实素材了解实践地发展情况等。
支持学生依托曾经参加过的符合“活动内容”要求的自身实践经历,经过沉淀提炼、深度思考,完成新的实践成果,参加到活动中来。
学生实践成果可以是心得体会、调研报告、视频制作或其他丰富形式。
2.校班级成果展示阶段:力争让活动影响到每一名团员青年(2021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
以支部、班级为单位,通过主题团日活动、支部会等形式,展示交流实践成果;以校级为单位,通过宣讲会、交流会、座谈会、选拔赛、成果展览等形式,最大程度的传播交流学生实践成果,将活动过程演变为生动、深刻、持久、更有生命力的红色实践教育课,转化为喜迎建党百年、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举措,引领广大青少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省级为单位,通过优秀作品选拔、协调媒体传播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更多群体中宣传推广学生们的实践经历和成果作品。
3月12日前,每所高校可推荐本校40%的优秀学生实践成果到省级团委“挑战杯”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推荐的作品应该是既有短视频、又有调研报告(两者为1件整体作品)的优秀作品;每省从省域内高校推荐的作品中,再择优推荐40%参加全国交流活动。作品基本要求为:短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应避免简单性叙述实践过程,着意于对红色精神的阐述、实践过程的收获以及对党的情感认同,致力于能使同龄人引起共鸣、共同教育、共同成长,鼓励围绕红色故事、红色人物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 );调研报告应既有事实叙述,也有观点论述,符合真实性、论理性、简洁性。
3.全国展示交流阶段:让团员青年的实践成果形成广泛社会影响(2021年3月中旬至4月底)。
针对各省推荐的作品,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500件左右红色教育意义强,创新性、学术性、感染力、传播力好的优秀作品。短视频和调研报告的考察权重分别为55%、45%。
组委会还将组织专家评委针对500件左右的优秀作品开展答辩问询,作品负责学生应向评委介绍实践过程和成长体会、展示实践成果。根据答辩情况,评委将选出 5%左右的特等奖作品、15%左右的一等奖作品、30%左右的二等奖作品,50%左右的三等奖作品。
此外,组委会将搭建云上“红色课堂”,将500件左右优秀作品中的短视频在云上集中展示,向青少年提供“红色教材”,支持视频创作者与青少年、青少年之间云上互动交流,着意将评论区转化为“红色课堂互动区”,将评论交流过程转化为红色精神碰撞学习过程。组委会将适时根据视频点赞数、评论数以及精华评论情况等评定100件“最具感染力奖”作品。
五、活动要求
1.此次红色专项活动组织情况将纳入学院共青团工作考评工作当中。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广泛动员学院各班级、各团支部和各参赛学生团队积极参与“揭榜挂帅”专项赛、积极组建参赛团队,及时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相关赛事通知。
2.具体赛事预告通知及最终参赛要求以《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预告》(附件1)及后期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3.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具体要求以《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为准(附件2)。
4.各学院根据相应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并开展相关活动,于3月1日前组织开展院内评比工作,最终于3月5日前报送不少学院班级总数10%的活动相关材料至校团委科技部汇总。
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