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中第1至15项)
二、《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英文译名为“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s’Union”,英文缩写为“AHUTSU”)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则。
第二条 本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本会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坚持以学生为本,依法依章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合法利益,参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
(三)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为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间的交往与团结及中外同学间的友好往来;
(五)遵循“精工、博学、厚德、敏行”的校训精神,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发展同其他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树立本会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六)充分发挥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枢纽作用,把握“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构建“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学生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安徽工业大学学籍,承认本章程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树立本会良好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三)在执行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能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推迟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
第十条 学生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解释本章程,制定和修改除本章程以外的规则、条例,撤销各级学生会组织制定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决定;
(三)在下届“学代会”召开前,负责组建筹备委员会,开展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十一条 由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具体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是安徽工业大学各校级学生团体的召集机构并发挥协调作用。学生会主席团人数设置一般不超过5名,任期一年。在两届“学代会”之间,调整学生会工作人员,应由学生会组织民主推荐或公开竞聘,提交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一定范围内的本届学生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请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二)定期主持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推进工作进展,分析解决工作难题,传达落实工作措施;
(三)充分行使学生委员会赋予的职权,并定期向学生委员会述职,对学生委员会负责,接受学生委员会和代表的监督和评价;
(四)代表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联和安徽省学联及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加强与院级分会的互动和联系。
第十三条 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学习部、组织部、文体部、科技部、权益部。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二级组织,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参加全校性活动,服从校学生会的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和班级班委会负有指导职责,通过健全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和班级班委会的联系、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深化校院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校学生会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选拔与退出条件及程序
(一)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设立正职1名,副职不超过2名。学生会工作人员候选人要求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二)对于无法完成学业、违纪违法以及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委员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恽郑曦 |
中共党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17级 |
4/31 |
否 |
院协会会长 |
2 |
芦欣然 |
中共预备党员 |
外国语学院 |
2018级 |
3/24 |
否 |
院女生部部长 |
3 |
夏雨 |
中共预备党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18级 |
28/158 |
否 |
无 |
4 |
李畑昕 |
中共预备党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18级 |
12/107 |
否 |
院协会副会长 |
5 |
昝宏念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18级 |
11/60 |
否 |
院体育部干事 |
6 |
王浩杰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18级 |
48/164 |
否 |
院素拓部副部 |
7 |
尹馨萍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19级 |
9/34 |
否 |
院生活部副部 |
8 |
刘玉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19级 |
10/58 |
否 |
院协会副会长 |
9 |
胡钰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心理部干事 |
10 |
舒海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1 |
朱倍萱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办公室 |
12 |
李玮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3 |
彭日曈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办公室干事 |
14 |
胡敏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办公室干事 |
15 |
凌楠楠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19级 |
11/49 |
否 |
无 |
16 |
高启凡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19级 |
20/70 |
否 |
院组织部干事 |
17 |
朱林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办公室干事 |
18 |
黄娇娇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9 |
杨双菁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科技部干事 |
20 |
何梓甲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21 |
陈逸凡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组织部干事 |
22 |
张豫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权益部干事 |
23 |
刘毓辉 |
共青团员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8级 |
20/72 |
否 |
院学习部副部 |
24 |
陈奕君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19级 |
4/104 |
否 |
无 |
25 |
王菁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19级 |
6/34 |
否 |
院办公室干事 |
26 |
时有为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学习部干事 |
27 |
陈哲雅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学习部干事 |
28 |
曹方俊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科技部干事 |
29 |
邵世华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学习部干事 |
30 |
朱锦菁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1 |
王军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 |
2020级 |
|
否 |
院权益部干事 |
32 |
王宇航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8级 |
29/103 |
否 |
院文化部干事 |
33 |
郑雨欣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19级 |
12/76 |
否 |
院协会副会长 |
34 |
叶驷念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9级 |
25/105 |
否 |
无 |
35 |
罗凯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6 |
李沛原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科技部干事 |
37 |
吴依凡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8 |
孙良策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9 |
张倩倩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科技部干事 |
40 |
齐思吉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信管源干事 |
41 |
裴孝文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18级 |
15/106 |
否 |
院生活部干事 |
42 |
李羽桐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19级 |
30/174 |
否 |
院文艺部干事 |
43 |
陈仪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19级 |
7/58 |
否 |
院学习部干事 |
44 |
孙源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45 |
曹佳岑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文体部干事 |
46 |
朱浩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科技部干事 |
47 |
侯人杰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组织部干事 |
48 |
李浩然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权益部干事 |
49 |
秦志伟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50 |
戴伟杰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18级 |
52/179 |
否 |
院办公室主任 |
51 |
傅宝洁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9级 |
1/103 |
否 |
无 |
52 |
桂华君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19级 |
3/49 |
否 |
无 |
53 |
陈旭峰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权益部干事 |
54 |
吕乐乐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文体部干事 |
55 |
徐静娅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权益部干事 |
56 |
赵茹茹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习研会干事 |
57 |
童同 |
共青团员 |
冶金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科技部干事 |
58 |
徐紫叶 |
共青团员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院组织部干事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一、候选人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业优良,且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包括补考通过)情况;
5、具有两年以上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选聘程序
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同学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由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面试包括竞聘演讲环节与评委提问环节,差额产生候选人,经考察合格后,拟定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举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经查证属实,不予录用。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确定,形成《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学校共青团年度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将于2020年12月召开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做好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经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批准,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定于12月召开。现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代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共青团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安徽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深化组织改革,奋发务实进取,牢记服务宗旨,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青春力量。
学代会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工业大学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选举产生安徽工业大学第四届学生委员会;
(四)审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草案)》、《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三、学代会选举单位的划分
代表的选举以各基层学院学生会为单位,全校共划分14个选举单位。
四、代表名额、构成和分配原则
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269名,由学生会干部、青年学生代表构成,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女性代表占一定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青年学生人数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和构成情况见附件1。
五、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应是广大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基本条件如下:
(一)学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六、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和代表构成比例要求等,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程序,根据多数青年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和《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于10月27日前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团委邮箱ahuttuanwei@163.com。
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等。
(二)审查和批复代表候选人
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三)选举代表
各选举单位将审查通过的代表候选人提交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报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将选举情况报告、《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11月2日前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团委邮箱ahuttuanwei@163.com。
选举情况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的构成比例等。
(四)审查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向学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七、几点要求
召开学代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的一次盛会。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在选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把选举本次学代会代表列入学生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在选举前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对青年学生进行一次增强政治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使广大青年学生能够坚持政治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三)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青年学生的民主权利,把民主集中制贯穿于代表选举的全过程,切实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在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报告。
(四)严肃选举工作纪律。严禁拉票贿选,对违纪者,取消代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
2020年10月24日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关于开展校级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校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述职评议机制,现决定开展校级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内容
2019年度校学生会工作情况、校学生会工作部门工作情况。
二、述职评议方式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围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工作成效、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述职。
三、材料报送
校学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于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并按要求参加述述职评议汇报会,汇报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具体汇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主席团述职时间不超过6分钟,部门负责人述职时间不超过4分钟,述职人员须严格掌握好时间。
2、述职内容围绕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展开,不偏离主题。
3、进行述职的相关人员着装整洁大方。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2018年12月6日,根据《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专门指导共青团工作;2020年7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听取了校党委副书记关于2020年校学生会主席团换届情况的汇报,研究通过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会议要求,团委要做好人员公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会的工作指导,使学生会组织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成为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王菁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胥卿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