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按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皖青联发〔2017〕58号)文件要求,加强我校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完善“校、院、团支部”三级联动的团组织工作布局,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1.研究生团支部建设 各单位按照研究生年级设立若干团支部。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支部,每个团支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个团支部应拥有自己的名称(如冶金-硕1801团支部),设立团支部书记1名,其他委员(如副书记)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1名和宣传委员1名。 2.建设要求 各学院团委按要求完成研究生团支部的建设和团员统计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团委,同时抄送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有关部门)团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公示团支部班子成员,同时上报校团委备案。校团委邮箱:ahuttuanwei@163.com,研工部邮箱:yjsb@ahut.edu.cn。 附件:学院(部门)研究生团支部信息统计表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