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四自”功能,在学生思想引领、权益维护、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本次校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建立和完善学生自主管理制度为核心,切实选拔出能够有效协助老师,真正代表广大同学,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队伍。
二、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
4、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二)具体条件
1、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主席团成员包括: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其中一名副主席兼任社团联主席、其余副主席需兼任部门部长)
(1)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
(2)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意识、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领导能力;
(3)具有两年以上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者优先;
(5)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2、部长候选人条件:
部长成员包括:校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社团联副主席
(1)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
(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结同学,有服务师生、敬业奉献和实干苦干的精神;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者优先;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表提交
1、各院分团委负责对学生干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加盖院团委公章)、成绩单、竞聘报告(不超过1500字),电子版提交邮箱:976119735@qq.com,邮件注明姓名手机号,纸质版提交至秀山校区新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办公室处,报名截止日期5月28日12:00。
(二)面试遴选:
由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面试包括竞聘演讲环节与评委提问环节,每人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间:6月1日-2日,地点:新大活102。
(三)考察及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拟定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举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经查证属实,不予录用。拟录用人选的考察期为一个月,根据考察期的情况最终确定2019—2020学年校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名单,并由校团委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