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校院两级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学生组织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会组成 (一)校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 (二)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学院党委、学院团委、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三、述职评议时间 2022年5月23日前完成,具体由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组织安排。 四、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述职评议工作分为提交述职报告和现场述职测评两个阶段进行,述职人员须围绕述职评议内容,在述职评议会前将述职报告交团组织存档,现场以PPT(5分钟以内)的形式进行汇报。 (二)述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议会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对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其中,对于述职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校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将由校团委会同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将由二级学院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情况,按照有关程序做出是否调整岗位的决定。 (四)各学院团委须在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述职评议结果报校团委备案。联系人:任飞翔;联系电话:0555-2315155;邮箱:ahutxsh@163.com。 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