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ews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的通知

2022-12-01 责任编辑:团委信息管理员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文件要求,坚持全团大抓基层组织建设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指导、进一步加强团员思想建设、最大发挥团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现面向各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对于本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做出以下通知:

 

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工作

一、 时间安排及参加范围

时间安排:202212月

参加范围:全体共青团员(包含研究生团员、2022年新发展团员)

二、 组织形式

各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自行开展,开展活动会场应悬挂团旗,也可通过大屏幕显示团旗或会议背景。

三、 工作要求及材料提交

1. 各学院团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的要求,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团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和其他团支部委员要共同参与组织。

2. 各团支部须在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登陆智慧团建及时录入。

3. 各团支部开展会议结束后需及时向学院分团委提交材料汇总,再由学院分团委及时整理报送至校团委。

 

 

团员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评定对象

我校全体共青团员(包含入团积极分子和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时间

2022年度团员评议及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

三、评定标准

(一)团员

1.详情参照《2022年度学生团员评议细则》

2.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优秀:80-100分           合格:70-79分

基本合格:60-6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二)团支部

1.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

2.此次评估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3.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我校团支部建设实际情况,此次团支部星级评定建议比例为:五星级团支部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 10%,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30%,软弱涣散团支部数量由各员分团委根据本单位团支部实际表现情况进行设置。

四、评定程序

(一)团员互评

各院分团委负责组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2022年度学生团员评议细则》,开展团员评议,其中团员评议结果须在评定结束3天之内,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在“智慧团建”系统及《安徽工业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其中围绕“主题团日活动、青年大学习、团费收缴”等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二)团支部自评

各院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评定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于评定结束3天之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三)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 学院团委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进行复审,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2. 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四)校团委抽查评估

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校团委随机抽检“对标定级”工作开展情况,将以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五、工作要求

1. 分级负责。学院团委统筹本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 重点激励。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3. 后进约束。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应向学院党组织及团委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4. 总结报告。各学院团总支需于12月20日前报送《学院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349611857@qq.com),除汇总表外,还需提交学院“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告围绕各学院团支部数量、《对标定级》推进落实情况、团支部评星定级的面上情况分析(包含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数量,问题团支部整改情况等等)、重点反映推进落实该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安徽工业大学校团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1日